查阅有关文件,未纳入不得分。(2 分) 2、 县政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
查阅政府会议 1、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政务督查考核内容, 纪要、文件、批示及县政府领导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背景 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要问题。
材料,没有则不得分。(2 分) 3、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政务督查考核范围, 并组织考核。查阅考核文件、记录或总结,未列 入考核范围不得分。(2 分) 2、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一) 政府对食 品安全工 作组织领 导情况 (22 分) 3、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建设情况:加强食品安全协 调机构建设,人员及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 务相适应。
4、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工作机制建立与运行情况:
(1)根据本县区特点及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 实施方案。(2)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 工作,通报情况。(3)开展重点时间、重点区域、 重点品种的联合督查、执法检查,有部署,有行 动,有总结。(4)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及食 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5)建立部门间信息通报制 度或食品安全联络员制度。(6)及时汇总、报送食 品安全整顿工作专题信息和总结。(7)食品安全监 管信息发布规范。
5 、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制;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 总则”的要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把 食品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各级部门。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经费有保障。没有则 不得分。(2 分) 2分 分值 自查 评分 考核组 评分 备注 6分 未成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或确定专门人员扣 1 分, 2分 配备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扣 1 分。 1、有计划和实施方案(1 分) 。2、有会议记录(1 分)。
3、 查阅资料有部署, 有行动, 有总结 (1 分)。
4、有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记录 (1 分)。5、建立 7 分 信息通报制度 (1 分)。6、漏报或迟报 (1 分)。7、 信息发布规范。
(1 分) 1、 食品安全责任明确、 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位(1 分) , 对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追究责任(1 分)。
2、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
5分 查阅有关资料,资料有记录(1 分),责任书形式不 规范或内容不全扣 0.5 分。
3、有关考核文件、记录及整改措施等(2 分)。 1 1、 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查阅有关的文件和相关记录,没有则不得分。
召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会议。
2、开展问题乳粉清查专项行动。
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监测数据、与下级政 府签订的责任书、清查信息报告和总结。 2分 3分 3、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
(二)食品安全整 顿情况(12 分) 根据菏食安委发[2010]9 号文件《关于加强地沟油 整治和餐厨废气物管理的通知》 要求, 查阅有关资料, 3分 未贯彻落实不得分;工作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的 扣 1 分。 根据菏食安委发[2010]8 号文件《关于转发卫生部 等十部门《关于印发 2010 年加强整顿违法添加剂非 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开展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3分 (卫监督发[2010]72 号)文件》的要求,查阅有关 资料,未贯彻落实不得分;工作目标不明确、措施不 具体的扣 1 分。
5、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督导。
1、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开展春、秋 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开展食用农产 品农药残留监测工作情况。
2、开展饲料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饲料产品 监测。
政府有部署,下发文件,有总结。没有则不得分。
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监测数据和总结。
每少一项扣 0.5 分。
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监测数据和总结。
每少一项扣 0.5 分。
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监测数据和总结。
每少一项扣 0.5 分。
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监测数据和总结。
每少一项扣 0.5 分。
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监测数据和总结。
每少一项扣 0.5 分。
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监测数据和总结。
每少一项扣 0.5 分。 2 1分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三)农产品环节 (12 分) 3、开展兽药和兽药残留整治专项行动。开 展兽药和兽药残留监测。
4、开展水产品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水产品 药物残留监测。
5、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农资 质量监测。
6、开展“三品”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四)生产加工 环节(12 分) 1、开展加工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 动,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开展重点品 种 (乳制品、 饮用水、 豆制品、 禽蛋肉制品、 水产加工品等)治理整顿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质监部 门按照年度计划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 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是,对检查中发现 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进一步强化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 生产许可证,并加贴 QS 标;以质监局建立 的食品生产企业档案数据为准,检查是否 100%取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 并加贴 QS 标志。
4、受理举报投诉情况;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或 公布其他投诉举报方式,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5、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宣传食 品安全工作。
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业务知 识培训, 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 水平。
1、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 落实情况。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建设情 况。 查阅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无工作计划扣 1 分,无工 作总结扣 1 分。
查阅相关资料及工作记录,无工作计划扣 0.5 分,工 作计划未落实扣 0.5 分。 3分 2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抽查,未取证扣 1 分,未加贴 QS 标志扣 1 分。 3分 公布投诉举报方式(1 分) ,依法处理情况(1 分) 。
无文字、图片或影像等宣传资料扣 0.5 分。开展对行 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 无培训方案扣 0.5 分、无人员名单扣 0.5 分,无培训记录扣 0.5 分。 2分 2分 (五)食品流通 环节(12 分)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4、流通环节食品检验工作。
5、流通环节食品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随机抽查食品经营户,证照不齐全,预包装、散(裸) 装食品或自制加工熟食不能物、证、票对应关系“一 4 分 条线”的,本项分全扣。
采集的数据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不完整,与食品不 能对应,本项分全扣;工商所不能熟练应用追溯系统 4 分 功能,本项扣 1-3 分。
查阅工作档案、未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扣 1 分,未按要 2分 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情况扣 1-2 分。
无年度检验计划扣 0.5 分,未按食品检验计划开展工 作扣 0.5-1 分。
未建立食品经营户档案,本项分全扣;食品经营户巡 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不规范,本项扣 0.5-1 分。
1分 1分 3 1、制度落实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 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 全面落 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 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以及废弃油脂 管理制度。
2、日常监督职能履行情况:强化对餐饮服务 现场抽查餐饮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未达到 100%扣 1 分。未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整治工作扣 1 分, 盖率达 100%。
开展学校食堂、 建筑工地食堂、 未开展地沟油、一次性餐盒专项整治扣 1 分。
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持证单位年监督覆 (六)餐饮服务 环节(12 分) 地沟油、一次性餐盒专项整治。
3、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建立健全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 信息报送与发布、案件查处等工作制度。
无应急处置预案扣 0.5 分,未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报送与发布、案件查处等制度扣 1 分。发生餐饮服务 3 分 食品安全事件扣 0.5 分, 对事件的处理不到位扣 1 分。
3分 现场抽查餐饮单位,不能提供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 食品卫生许可证扣 0.5 分,发现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 合格证明扣 0.5 分,随机抽查不能提供原料、添加剂 采购索证索票的扣 0.5 分,无法提供废弃油脂回收协 议的扣 0.5 分。 2分 4、重大活动保障情况:研究制定重大活动餐 未制定实施办法和相关规定的扣 0.5 分,有保障任务 但无记录的扣 0.5 分,保障不得力或保障期间发生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做好重 饮食品安全事件根据情况扣 1 分。
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利用报纸、网络、 电视、广播等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 多层多渠道业务知识培训, 提高监管人员依 法行政能务和执法水平。 2分 无文字、图片或影像等宣传资料扣 0.5 分。开展对行 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 无培训方案扣 0.5 2 分 分、无人员培训名单扣 0.5 分,无培训记录扣 0.5 分。 4 1、 2、 1、畜禽屠宰环节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生猪屠 宰监管制度和执法队伍,加强生猪定点屠宰 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和病害肉 等违法行为。 (七)商贸流通 环节(12 分) 2、屠宰场点清理和换证工作。 3、受理举报投诉情况。 4、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1、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有工作 部署,动态掌握备案出口食品企业状况,开 展备案出口食品企业全面清查。
2、开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全面 检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消除安全隐患。
3、食品安全监测情况:全面开展进出口食 品安全检验检测,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建立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创新: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制 度、工作方法有创新,推动工作显著。 生猪屠宰管理制度不健全扣 1 分,执法队伍不健全扣 0.5 分。
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达到 100%,乡镇生猪进点 屠宰率不低于 95%。
(1 分) 有整治方案和背景材料。没有整治方案扣 0.5 分;现 场抽查上市肉章证齐全,不全每户扣 0.5 分;发现私 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每户扣 0.5 分。
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 销售和使用猪肉 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实地检查, 达不到标准者扣 1 分。
按相关要求完成屠宰场点审核申报换证工作,加强对 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地 检查和查阅屠宰场制度、台账等资料,未完成和资料 不全扣 1 分。
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或公布其他投诉举报方式,接受并 依法处理投诉案件,依法进行执法稽查。实地查看投 诉举报记录和执法处理文书。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扣 1 分,不依法处理投诉案件和进行执法稽查扣 1 分。
无文字、图片或影像等宣传资料扣 0.5 分。开展对行 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 无培训方案扣 0.5 分,无人员培训名单扣 0.5 分,无培训记录扣 0.5 分。
查阅相关资料。底数不清、资料不全扣 1 分。
查阅工作方案、现场执法文书和总结。每缺一项扣 1 分。
查阅相关检测资料,无相关检测资料扣 1 分,不合格 产品未依法查处扣 2 分。
无应急处置预案扣 1 分。
根据创新性工作的新颖性、推广情况、效率、成果对 各项创新性工作按满分 1 分进行评分,累计分满分 5 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通报批评不得分。 5分 1分 2分 2分 1分 3分 3分 1分 5分 (八)进出口食 品(12 分) (九)加分项目 (5 分) 备注:考核项目总分值 100 分,其中 5 分为加分项,根据考核地区实际情况评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