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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法律法规,护理法律法规ppt,护理法律法规知识试题,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2012-12-15 来源: 泥巴往事网

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能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手麻二科:赵瑞华 据有关部门统计 ? 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 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 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将近10000起。2008年, 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 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达百万起,并以100%的速 度增长。 ? 2012年3月24日,“丁香园”发布了一则《中国大 陆近年恶性医患冲突案例简编》,该网站通过网络检索, 从媒体公开报道中梳理出了从2000年至2009年7月的 124起恶性医患冲突案例。据“丁香园”网站不完全统 计,光从砍杀医务人员事件看,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 了10起血案。2012年至今又发生了3起。 以至于媒体惊呼:中国医生已成为最危险职业;中国成 为全世界医生遭杀害最多的国家。 面对如此节奏快、任务重、无法律、 压力大、高风险的工作,我们应加强学习 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 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理行 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此惊人的数据,谁来保护我们 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关于医疗卫生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 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 法规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卫生法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献血法》等 护理法 是指由国家制定的 ,用以规定护理活动 (如护理 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 )及调整 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 《护士条例》2008.5.12 实施 《护士守则》2008.5.12 护理法的范畴 1 国家规定的医疗 卫生法律、法规 和条例; 2 地方行政主管及 卫生行政部门制 定的规定、标准 、办法、通知; 3 医疗卫生单位制 定的管理制度和 办法;医疗技术 操作规程等。 护理法的意义 护理法的意义 ? 为护理人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支持 ? 引导护理教育和服务实践逐步标准化、专业化 ? 促进护理人员不断接受培训教育 ? 保证护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护理道德水准 有利于维护病人和一切护理对象的正当权益 护理立法的历史与概况 护理立法始于20世纪初。

? 1919年英国率先颁布《英国护理法》 ? 1921年荷兰颁布护理法 ? 1947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护理立法专著 ? 1953年WHO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 ? 1968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 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 ? 1994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 ? 2008年我国《护士条例》 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 1 了解 自己的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 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 2 熟知 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 明确 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 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 3 4 自觉 遵纪守法,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 案例1 患儿,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 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 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 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 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 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思考:

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 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法护理行为的法律限定 侵权与犯罪 违法行为 疏忽大意与过失 收礼与受贿 ? 侵权 是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财产及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 犯,侵权行为可以不构成犯罪,民事责任 可以通过民事 方式,如调解、赔偿等方式来解决。 ? 犯罪 是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被害者的基本合 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会依法受到惩处。刑事责任 犯罪 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 疏忽大意与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 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 生严重的后果。

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

分清犯罪与侵权行为的关键是护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 的正确鉴定。 护士责任心不强、不遵守查对制度而导致差错过 失,这种过失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和痛苦、引 起护理纠纷时,从法律上它属于失职但未构成犯罪, 构成侵权,如给药、输液错误,热水袋烫伤,躁动患 者未给予保护而坠床,护理记录中的错误等。但当疏 忽大意导致患者残废或死亡时,从法律性质上就可能 构成了玩忽职守(渎职罪),属于犯罪。

如护士因疏忽大意而错给一位未做过青霉素皮试的 患者注射了青霉素,若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引起过 敏性休克导致死亡,则需追究该护士法律责任,即构 成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 ? 收礼与受贿 护理人员主动向患者索要巨额红包、物品,属于 犯了索贿、受贿罪。但若患者康复或得到了护士 的精心护理后,出于感激的心理而自愿向护士馈 赠少量纪念性礼品,则另当别论。 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 ? 执行医嘱的合法性 一般情况下,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医嘱; 随意篡改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若发现医嘱有明显错误有权拒绝执行; 若明知医嘱有错,却没有任何拒绝表现并执行,将由 护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执 行,护士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 律责任。 ? 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 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此引起的法律 责任 医嘱:10%氯化钾10ml静脉推注。

注意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对医嘱产生疑问,核对后再执行 口头医嘱 病情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医生更 改医嘱后再执行 在法律上有其重要的意义。

是举证的法律依据。

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理记 录 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 案例 某产妇于某日上午9时许,在某市中心医院妇产科产 妇顺产一足月男婴,经该医院医生检查新生儿一切正 常,按新生儿临床评分标准被定为满分。产妇连续两 天见到新生儿并以母乳喂养,但产后第三天早晨5时 30分突然发现该男婴已死亡于新生儿室。产妇及家属 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其婴儿死亡,护士矢 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起医疗纠纷。 新生儿室护士报告新生儿 死亡前后的护理情况: 1. 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新生儿一切正常。

2. 1时15分,排便后喂牛奶30毫升后,右侧卧位,未见异 常。

3. 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更换尿布,一切正常。

4. 4时30分,护士巡视,该新生儿正常。

5. 5时,护士巡视、换尿布,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

6. 5时30,护士巡视发现该新生儿面部、口唇青紫色,右 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已 死亡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 部为主。 该护士主张此男婴系“新生儿猝死综合症”死亡。 尸检:窒息 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 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记录有虚构 1.当班护士在本案中是 否有责任? 2.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前 后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在新生儿病房中,一般规定护士应30-60 分钟巡视一次,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该护士的不作为行为已构成了一种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 事故发生前的不作为行为时一种过失行为 对于该护士在事故发生后的 行为应如何认定呢?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凡发生医疗 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 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 责人报告。” ?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 保管各种原始资料,这是因为原始资料是病情发展的 真实记录;是认证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

? 本案中该护士构成了一种故意行为,应该得到更加严 厉的处罚。 ? 贵重、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 ? 利用工作之便将麻醉药品提供给不法分子, 构成贩毒罪 ? 随意挪用药品与器械构成盗窃罪 护生实习中的法律问题 ? 学生在进入临床实习之前,要明确自己的法定职 责范围,按照法规规程去做。 ? 在护士的监督下,发生差错事故,本人和带教护 士都要负法律责任 ? 独立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护士的法律责任 ? 法律责任 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 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刑事责任 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 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 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 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 承担的法律责任。 患者的权益 1. 医治权 患者有权得到符合有关机构认可标准的医疗服务。

2. 知情权 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包括诊断、病情发展、常见后遗 症及治疗计划;有权知道所服药物的名称、效及常见的严重副作用; 有权在做特殊治疗、检查或手术前,知道其目的、危险程度、费用及 有否其他方法可以替代等;有权知道有关病情及治疗方面的资料;有 权在就诊前询问收费标准。

3. 决定权 患者有权决定看不同的医生,听取多方面的意见,才决定接 受哪一种诊治方法;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药物、检验或治疗方法,并 应知道所作决定可能引起的后果;有权决定是否参与医学研究计划。

4. 保密权 患者资料必须保密;患者的尊严、文化、宗教背景应受到尊 重。 5. 投诉权 若患者怀疑医护人员在诊治等方面有误时,有权向医院有关 部门投诉、并得到迅速及时地调查和回复。 患者的义务 1. 应向医护人员详细地提供患儿的健康情况、既往病 史、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 应遵守医生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计划及有关提示 。

3. 为尊重其他病人及医院职员的权利,应遵守医院所 订的规章制度。 4. 应准时应诊,如不能按时赴诊,应尽早通知医院有 关部门。 5. 不能要求医护人员提供不正确的资料、收据或病假 证书。

6. 不能随便浪费医疗资源。 案例1分析 1.值班护士确属违法。违反了诊疗护理常规、规范,因 技术过失和责任过失造成男婴死亡 2.违法种类属于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过失犯罪。

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医院及护士须对患儿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护士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 护士还可能因为严重失职和后果恶劣被追究刑事责任。 举证倒置与护士的法律责任 ? 举证责任 是指诉讼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及证 明不了时需要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 举证倒置 是指诉讼当事人提出的主张,由对方当事人否定其主张而 承担责任的一种举证分配形式。 医疗事故诉讼 法律依据 证据 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4条第1款第8项 对于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分配原则 举 证 责 任 倒 置 及 规 则 医疗事故诉讼 证据 诉讼解决 医疗机构举证责任的范围仅对医疗 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 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患方对医疗纠纷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医疗护理行为引起的侵权诉 讼案中,护士要证明已发生的 护理行为合法,证明自己无过 错。因此护士应该具备相关意 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维护病 人及自身权益,规范记录,降 低职业风险。 护理活动与职责范围 的法律问题 由于超出职责范围的护理活动给病人造成伤害的, 护士负有法律责任。

如急救插管,急救处理无医嘱不能处理 发生事故的根源: 医疗事故的防范 学习职业规范 规范职业行为 尊重病人权利 严格医院管理 护理安全警句 要求做的必须做 禁止做的决不做 护理纠纷的防范 1. 社会因素 全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增强。

某些新闻媒体误导社会公众。 2. 患者因素 缺乏基本的医疗知识; 患者、家属不配合,延误救治。 3. 自身因素 服务理念陈旧,服务态度不良; 业务技术水平的局限; 医院综合管理问题。 护 理 纠 纷 ? 易引起纠纷的护理工作与防范 医嘱执行隐患 护理核心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 执行物价制度不规范 应对患者病情变化时反应不一 电脑医嘱与病历医嘱不相符,医生签字不及 时,增加了护士承担医疗纠纷的风险。

滥用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抢救或手术 中,过后医生一定要在6h内补记。但在临床 工作中有各种各样原因而出现非抢救病人执 行口头医嘱,存在有过后漏记和护理记录与 医嘱时间不吻合的现象。

执行临时医嘱后未及时签字。

擅自涂改医嘱。 ? 防范:把好医嘱执行关 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对分级护理制度内容界定认识不清楚,造成护理级别 与病情不符。

护理人员没按护理级别的要求去做,特别是对一级护 理病人不能做到按规定时间巡视;不能根据病情协助 患者采取正确舒适的卧位;对病情了解不够,不能认 真观察、及时发现病人的病情动态变化,延误抢救和 治疗,给病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或给病人造成痛 苦等,均可能导致纠纷或事故。

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不能及时更改护理级别。护理 记录又过于简单,让人感到病情判断不正确或过于简 单的记录是否在隐瞒什么而产生纠纷。 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在处理医嘱打印输液卡、瓶贴时有遗漏现象,造成 护理措施不到位、少用药或未用药耽误治疗而影响 疾病的转归。

执行医嘱及进行各项处置时,不能认真做到三查八 对。

护士工作中不专心、不细致、不认真查对,如发错 药,打错针,给病人带来一定痛苦,虽可能并未造 成严重后果,但也会引发医疗纠纷。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者双方未进行共同巡视病房,对新入院、转 入、手术、病危、老年及有病情特殊变化和特殊心 理状况的重点患者进行床头交接。

未对当班患者的心理状况、病情特殊变化、当天或 次日手术及特殊检查的患者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特殊治疗、特殊标本的留取等进行交接。存在有术 前准备不完善、标本采集不及时等易引发医疗纠纷。 ? 防范:认真执行核心制度 护士在护理危重患者时机械执行医嘱,未按护理常规要求 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并记录,造成护理记录不能详细体现病 情变化,易引发医疗纠纷。 护理记录过于简单。对疾病认识不足,缺乏专科病情描述, 主观性词语多,不能做到记录客观、真实、准确。

某些关键性内容医护记录不一致,如死亡时间等。 一些特殊性药物治疗、特殊性治疗措施后,未能及时观察 效果并做护理记录,造成纠纷时不能举证。 防范:认真学习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重复收费 无医嘱收费 变相收费 多收费 医嘱未及时停止造成继续收费 病人出院或死亡后未及时清出造成继续收费等,给病人增 加了经济负担,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引起医疗纠纷。 防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前后必须认真核查。 护士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专科业务知识的相对薄弱 和对病情的发展估计经验不足。

夜间认为无须叫医生,擅作主张导致患者病情变化, 耽误及时治疗引起纠纷。

值班医生在其他病房会诊,导致应答不及时,耽误及 时治疗引起医疗纠纷。 防范:加强业务学习与自身能力 提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 ? 1993年12月12日,某省某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对两个患病 儿童做手术时,错将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需做心脏修补术的 4岁儿童徐某做了扁桃体摘除;而对患有扁桃体肥大需做 摘除手术的5岁儿童刘某却做了心脏修补手术。在对刘某 进行全身麻醉开胸后,手术者捧出孩子的心脏发现完好无 恙时,竟认为是误诊,手术达3个小时,大量输血导致患 儿严重输血反应,经全力抢救才保住了生命 疏忽大意: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案例 ? 1998年2月23日,36岁的孕妇杨某,因高危妊娠合并心律 失常、急性肠胃炎入院。经家属签字同意后于3月18日行 剖宫产术,早产出双胞胎一大、小毛毛,阿氏评分均为10 分。当即送保温箱保暖,3月19日晚,毛毛的父亲与值班 护士两次发现保温箱断电。保温箱温度仍在28-32℃之间, 3月20日清晨,家属发现大毛毛情况不妙,高烧达41.0 ℃。

两婴儿被迅速送往新生儿科进行抢救,后又转入省儿童医 院治疗一年并确诊为:大毛毛属重度脑瘫,小毛毛属轻度 脑瘫。此案经过一审后,2000年5月,某省高级人民法院 终审判决:某省人民医院赔偿两毛毛290多万 渎职罪:巡视不够,未能及时发现患儿的病情变 化。

护士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读 护理是一项涉及维护和促进人的健康的医疗活动,具有... 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 业健康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003年8月28日14:11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003年8月28日14:11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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